[留低方案]-深水埗民間規劃

付出過,留下來

十戶個案的研究報告:(2)社區空間 .社區產權 --友聯電器

社區空間 .社區產權 --友聯電器

研究員:袁智仁、李維怡

研究助理:范滲榆

社區研究進行期間:200711-20082

個案:青山道389D2號地舖連閣樓及後巷工場

個案背景

黎先生從父輩開始見証深水埗的發展,目睹四十多年的變遷,是社區的活字典。他在大陸接受小學教育,先到澳門謀生,後來輾轉來到香港投靠父親。黎老先生在50年代開店時經營缸瓦零售,當時黎先生就住在店舖閣樓,為家庭省回不少開支。來到香港時,正值是十四歲,他父親是在現址從事缸瓦、雜貨零售的生意,黎先生來港之後,覺得讀書不適合自己,便到深水埗學師,學習維修電器、電工,滿師後,他曾從事不同工作,包括電影片場的工作人員,直到八十年代初,在片場工作欠薪嚴重,便萌生開店的念頭,便用積蓄開了一家小店在父親店舖旁邊,互相照應。後來,父親退休,他接手父親的店舖,當時深水埗一帶有大量工廠,維修人員日漸增多,舊區一帶連公共屋邨又多住家,便將店改變成為電器維修、家居電器零售、代申請電錶及水電工程,並在此地落地生根。除了做生意外,也常免費幫老人家修理電器,是一個不明文的長者家居服務站。

由於黎家承諾替業主維修水電而令業主把工場免費借用給黎父,一直傳至黎生,工場都是他店舖的一部份,業主,只要他喜歡,就可以一直做下去,不會租給別人。黎先生在這區多年,許多朋友都在這裡,若要搬離這區,實在是難以生活。再者,黎先生搬走不單是他個人的損失,社區內的老人家也損失了這樣一位電器義工。

現在樓價颷升,而宣佈重建後周邊舖位封盤的有加租的有,若要找相若租金和面積的新舖位,則需要離開這區,但那些地方又不會比這區旺,租金又只會更貴,生意成本就會大增。況且,如搬走就會失卻了本區的網絡、屋邨的街坊客,黎先生十分不捨。

社區空間:商業空間的雙羸轉化

黎先生選擇深水埗開店是因為附有很多公共屋邨(如蘇屋邨)、工廠,附近亦沒有同類型的店舖,他的店亦順利成為附近的電器維修中心。初期,他以做工廠機械維修、換電燈、電按鈕為主,他也有四出幫住戶維修,而家人則座鎮舖面接訂單,並作燈膽、電池等零售。以前他五個子女還小,他們就住在樓上,他的太太看店,他去做工程,太太去買菜,他就會打電話叫兒女到舖面幫忙,方便之餘,此種上居下舖的空間狀態令黎先生節省不少資源,一家人亦能在生活與工作中互相幫助。

九十年代初,工業北移,他更要努力開拓公共屋邨、唐樓等地的客戶。他會連同過去一同學師的師兄弟,進行一些裝修工程,又常幫助一些街坊處理生活小問題,如︰天線、厠所維修,通常是一些大維修才會收費,平常的保養,他會免費協助,因此累積一班熟客/朋友。他的師兄弟會在此聚舊,商討維修機械、裝修上不明白的地方,這也是他資料和訊息交流的重要渠道。

友聯電器周邊的五金店,也方便他合作和採購物料,五金和維修、裝修關係密切,在空間上緊緊的連繫在一起,增加他工作的效率和生意的覆蓋範圍,達致互利共生的成果。

他的工作亦由只是機械維修轉化為後期一站式的家居問題解決,他透過跟師兄弟合作、商討和實踐,維持對新電器的認知。在面對現在電器價錢的大眾化,很多人選擇購買新的電視、洗衣機時,黎先生的技能處身在舊區、屋邨附近依然有其市場,可維持小小本的經營及小小的盈利。事實上,黎先生的顧客網絡已遍佈四周。他坐在舖內一眼望出去,路過的街坊差不多每個黎先生都上過他們家中工作,了然他們家中陳設,個人的性格等。

除了作為一個商業空間外,黎先生的店面也是一個社區聚集點。雖然他的店面非常小,但店外卻有寬闊的街道。老人家會來到他的店舖,他開張摺椅,或聊天或一起看電視,討論新聞是非。又或者,一些老人家家中小電器壞了,拿來黎先生的店,他就如萬能博士般為他們修理好。舖面作為社區的公共空間,既可維繫社區的凝聚力,亦可加強顧客對他的信任度,由顧客變成熟客的關係,由接訂單式交易,變成協助解決他們生活問題。

事實上,黎先生對的店舖的經營模式,正是將之經營成了法國社會學家得雪圖(De Certeau)所講的「街/坊」(quartierdistrict),亦即是「社會的弱勢者(大眾)在城市場所裡開創自己的場域(Space每一天,在同一個空間的互相參與中,大家實現了日常生活的可能性,也很明顯地在這實質的生活中熟悉了周遭的環境,找尋到人與物並存的契機,在過中控制/駕馭到正在生活的空間,更繼而在這種重複的穩定中找到了自己的認同(identity在這個場域中,人們找到純私有空間與純公眾空間的紓緩地帶:在這個『夾縫』地帶裡,人們得以在生活的種種壓力中找到喘息閒暇的一刻(郭,199696)

即使是現在,許多老街坊搬走後,仍常回來:有些專程來看他,有些則尋問其他失散街坊的消息。由此可見,黎先生這個「街/坊」的場域對住在這區的居民的重要性,亦可見到,重建所摧毀的絕不止是建築物。

現在,雖然重建區中的街坊大多已搬走,但有能力的仍搬到附近,且未成為重建區的舊樓,也仍有許多人需要黎先生的服務。社區網絡是小本商舖的重要社會資本,反過來也是樓上低收入戶的社會資本,大家互相依存。一但此等小舖從舊區中撤離,社區網絡便會受到破壞,結果對舊區的低收入戶而言,生活會百上加斤,對黎先生此等商戶而言則造成生意上極大的損失。

事實上,隨着重建的到來,過去搬離開的舊客雖然在入伙、裝修等較大的工程上,還是會找黎先生處理,但一些較小型的工作卻不可能再找黎先生幫忙,因為搬離開的舊客有的被遷往偏遠地帶如馬鞍山,因而便無法維持昔日緊密的往來。

產權:誰有權定義?

另一個從黎先生的個案中衍生的社會重大問題,就是空間定義的權利。在當代的香港社會中,空間的使用價值被貶為純粹的交換價值,這種純交換價值的邏輯,卻無法用以理解黎先生的店舖和工場的「產權」問題。

黎先生在重建收樓前的租金為二千五百元。除正舖外,由於黎老先生跟業主已有長久的交情,又承諾替業主免費維修水電,因此而業主把工場以零租金租給他。一直傳至黎先生,工場都是店舖的一部份,業主還說,只要喜歡,就可以一直做下去,不會租給別人。

然而,在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眼中,以及在整個市區重建的政策中,都無視這種大量存在於舊區的「社區產權」(在朱小姐、潘伯的個案中也有同樣的問題)。在房協心目中,這工場由於不需付租金,便沒有任何價值。整個政策只是計算空間背後的交換價值,硬將空間簡化為「租」和「擁有」的兩種選擇,無視工場背後作為存放水喉、物料和工作場所的重要作用,亦無視它作為一個重要的社區中心及長者電器維修服務中心的社區貢獻,更無視黎先生及其父多年的勞動付出。

這種社區產權,分別就是由黎先生的業主、黎先生兩父子、黎先生的顧客/師兄弟/街坊/朋友所共同定義的「對產業可行使的權利」。可能有人會以為這種社區產權只是舊區裡的人佔了管理鬆散的「便宜」。然而,過度重視實質金錢交換的商業社會可能忘記了,許多金錢交易之所以成交,背後還有大量非金錢交換的勞動去造就才能成交,整體社會的經濟狀況,也絕不能只看GDP。以黎先生的個案為例,很明顯,所有金錢交易的背後,是由於有一種非純粹營利的經營態度,故此促成了更多的經濟效益,同時其自發的社區服務也為社會省回不少公帑。

假如今日來重建的是唯利是圖的私人發展商,當然就會故意抹煞集體(collective)/ 社區產權的存在,也會消滅當中產權的關係,不會從使用者的角度去定義(Blomley, 2004)。然而,「產權」是背後政府容許個人擁有甚麼的問題。首先,房協作為一個會賺取重建利益 的公營機構,賦予它享有定義重建區內私有/公共產權的角色,實在是有利益衝突。再者,根據《市區重建策略》,市區重建的主要目標是「以人為本」、「改善生活」、「保存社區網絡」。在這種前提下,若整體政策中仍只懂得強調私人/公共產權的二元,而不顧及這種社區產權,不顧及街坊的使用這個空間的社區網絡意義,也不顧及民生。那麼先就在《社會影響評估》的層面上,就無法真正了解一個社區的價值、意義、長處、短處。那麼,相關執行部門是否能取長補短,作一個可持續的市區更新(Urban Renewal),也實在值得懷疑。

三月 26, 2008 - 發文者為 sspstayplan | 個案研究, 十戶個案的研究報告之一, 留低方案內容, 社區研究報告 | , | 暫時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