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低方案]-深水埗民間規劃

付出過,留下來

十戶個案的研究報告:(5)一生被迫遷多少次--新忠花店

一生被迫遷多少次--新忠花店

研究員:李維怡

研究助理:范

社區研究進行期間:200711-20082

個案:福榮街494號閣樓

個案背景:

「新忠花店」的主要業務是花牌及花籃製作,花牌的製作包括送貨和在現場裝嵌。花店之取名,乃是黃先生的父親與黃先生的名字,各取一字而成,現在黃父已仙遊,剩下黃先生一人經營業務。黃先生經常覺得,他爸爸的字寫得比他好,黃父仙遊後,他仍保存一大疊其父寫的「圓包」(即是已寫在硬紙板上的字),並經常臨摹練習。新忠花店在現址營業前,黃先生與其父在元州邨建立了十多年業務和社區網絡,其後因元州邨重建迫遷,黃先生選擇現址,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讓可以繼續與青年時認識的街坊朋友聯絡,易於探訪,保存其社區網絡。

現時的單位樓底很高,適合做花牌所需的較大空間,而門口可以直出樓梯口,令到大型的花牌可以直接送落樓梯。地方大令黃先生可儲存舊貨準備循環再用、儲存原材料、儲存單據文件、製作花牌的空間,這樣成本也可以降低,適合現時市道大不如十年前的花牌行業。

在新建築樓宇中,即使是附近的唐樓,也難以找到樓底高的閣樓,更難找到可以直出樓梯的閣樓門口。如在其他的樓宇經營,一來花牌必定無法入電梯,二來如果找不到直出樓梯的閣樓門口,則花牌必定要在樓梯間轉彎,而大型的花牌生意是無可能在這種空間經營。再加上現在樓價颷升,而宣佈重建後周邊舖位封盤的有加租的有,若要找相若租金和面積的新舖位,則需要離開這區,租金只會更貴,生意成本就會大增。可以說,黃先生已根本無法找到其他相若、可以營業,而又可以負擔的舖位。

黃先生十幾歲開始就跟隨父親從事這一行業,廿幾歲正式學藝,這門手藝是他唯一的謀生技能。如果迫他搬去成本跳升幾倍的地方,與迫他結業無疑,這樣亦即是迫他失業。同時,黃先生十分注重生活中的人倫關係,一生人也面對了兩次因迫遷而分離的苦況,今次是第三次,故,他可以選擇不要賠償,只希望可以留在原區,與這兒的街坊在一起

一生迫遷多少次

黃先生今年五十歲,這次是他人生中第三次事先無被諮詢的迫遷事件。第三次(亦即今次)面對的問題,上面已簡單敘述過,我們現在可以先看看他的前面兩次經驗。

第一次:黃先生至出世至約三十多歲是住在油塘的公屋邨,後來重建,他便不情願地搬到牛頭角公屋去:「搬下一個又少一家…那一層樓又少了一伙,那兒又少了一心裡都是不舒服囉,街坊走呀小時候都一起玩的嘛去街上打波子下去下棋又係有時在樓梯口捉棋擺張棋紙就蹲在樓梯口」黃先生在談的是他三十多年的社區網絡,一下子就不見了。

第二次:黃先生與其父以前在元州邨街市有一個門市和一個倉,十多年時間,大概就是黃先生約二十五歲至四十二歲的期間。在元州邨的時,兩父子經常出外送貨也不關門,完全信得過街坊,同時左右店舖的街坊也經常過來聊天,小動物又往來於不同戶之間跑來跑去。黃先生很喜歡小動物,又喜歡與街坊聊天,他總認為自己懂得的不多,多聽長輩經驗街坊聊天,會學習到多。對黃先生而言,那段時間是過得很快樂的。想不到,父親過世後,十多年後元州邨要重建,身為舖戶的他,只好找地方搬。

搬家時,他與樓上和左右舖戶都有互相幫忙,搬過來現址時,是一位已搬了去海富邨的街坊,特意回來幫忙的。而當年決定租下現址,也是因為很接近新的元州邨,所以可以容易回去探望街坊。

今次是第三次了,黃先生受到這般滋擾,實在是百般滋味在心頭。

在他五十年的人生中,兒時在油塘建立到廿多年的社區網絡不見了,青壯時期用十多年建立的社區網絡也消失了一大部份,一直與他同行的父親也仙遊了,現在雖然閣樓舖中只剩他一人與他的愛貓,但樓下仍有不離不棄的街坊,走出門口依然不到十分鐘便可見到元州邨的舊街坊。假如今次重建再次迫令他因為經濟的原因離開這兒,就只是迫令他又再面對一次離別的慘痛。

再者,以他的資金如此微薄,他就算被迫去另一個區,也只好找舊區,那即是說,不知何時又可能再遇重建,如此,叫一個人怎樣生活下去呢?

在一項1998年所做的研究當中,特別指出了是都市設計的議題上應注意到:「我們需要在居住、生活的場所環境中,去與周圍的人與事物建立長久而有意義的關係,使我們對周遭的人及地方有方向感、歸屬感,繼而產生安全感,隨著我們對環境有整全的理解,便能對其產生感情深厚的關注、關懷的投入關係。」(郭,1998:vi

然而,在黃先生的個案中,我們卻可以清楚見到在現行的城市規劃的概念中,根本沒有庶民的位置,庶民們可以被規劃者按照他們的意思移來移去,或者招來或者踢走,彷如他們是物件或積木,不會對周遭的環境和人產生感情聯繫,又或者即使有感情聯繫,也被視為可隨意被規劃所割斷。因為,經濟只可不斷增長發展意識形態下,這些無法量化或計算的「人倫關係」就得毫無價值。然而,如果以上述研究提出的重點來看,這種「人倫關係」正是對地方產生關注與投入參與的基石,否定了這種無法量化的「人倫關係」,也就等同否定了關心社區的公民的出現,其後果,相信亦非人所願。

小動物與黃先生的社區網絡

若問黃先生他生活裡最重要的是什麼,除了工作、家人和街坊外,相信最重要就是他的小動物了,而這些小動物,又是黃先生與街坊溝通的橋樑。

在元州邨時,黃先生與街坊溝通的其中一大功臣,就是小動物。其實,黃先生曾在年幼時養過小狗,後來小狗不見了,他很傷心,造成心理障礙,不敢再接觸小動物。後來在元州邨時,有個倒垃圾的街坊在垃圾房拾到一隻初生貓,便叫他養,叫著叫著便幫他克服了心理難關開始再養小動物。後來黃先生經常拾到被遺棄的初生貓便會到處請街坊收養,還千叮萬囑,若街坊變卦不再想養就記得要通知他,不要就此掉棄。後來別人都不養了,他便唯有自己養,因為擔心被人送去愛護動物協會後,若無人收養便會人道毀滅。於是店裡多了小動物,街坊又喜歡留連逗逗貓,又成了一個「社區泡點」。同時,由於黃先生酷愛小動物,又很懂得與小動物相處,而舊區(包括舊公屋邨)內的小動物又會到處流動,部份小動物會經常往黃先生的花店跑,於是令到黄先生認識到牠們的主人,而小動物的打理又成為了黃先生與街坊的恆常話題。

元州邨重建大搬遷時,有很多貓被遺棄,他見一隻收養一隻,養到健康了就送給別人,希望小生命延續下去,不要因為重建而流離失所。現在,黃先生也經常會照料受傷的流浪貓及收養別人丟棄的初生貓或小貓,並且會保持牠們的清潔和健康,而區內的街坊有養貓者,貓生病時也會去請教黃先生,有時黃先生亦會帶著藥酒去「出診」替街坊的貓治病,當然亦因此而熟絡了街坊。當面對第三次重建,黃先生最擔心的,其實也是他的小貓們會流離失所。

其實,除了黃先生,在大眾膠輪的周先生和菜檔的羅小姐的個案中,我們都可以見到在舊區中人與小動物共存的包容空間。在這種空間裡,我們見到,人嘗試與其他自己未必可以順暢地溝通和控制的生物之間,尋求和諧共處、互相協作(猫可以幫忙抓老鼠)的空間。然而,在禁絕動物的新區裡,這種空間和溝通的學習,就會越來越少,人在成長過程中所學習的溝通模式,就會越少,相對也會增大了無法面對自己無法控制的事物的缺撼。

多元世界的環保廣告工程

黃生的花牌製作工程,其實是早期資訊沒有如此發達時的廣告。除了紅白二事,像盂蘭盛會、太平清醮、店舖新張等,花牌都是有廣告和招徠的效用的。筆者無意貶抑資訊科技的發展,只是資訊科技的發展,似乎暫時只是造就了有錢的財團可以利用電視或報紙雜誌賣廣告,其效應就是,在該店或行業身處的社區以外的人都要來光顧。

相反,花牌的廣告效應,必然是社區性的,就只是招徠會在社區裡出現的人。在利潤必須不斷增長(請注意,不只是「有利潤」,而是要「不斷增長」)的意識形態中,花牌當然是落伍過時;但是,若從社區經濟社會文化多樣性的角度看,也不難理解以前用花牌的年代,為何有如此多小店可以林立,為何有較多人可以用一小生意來養起全家人。

同時,花牌這個廣告製作工程,本身除了需甚大空間製作和人工高以致可能構成高成本外,其他的物料也大都是可循環再用的物料(竹、紙),只要每次換上不同預製件即可,因此,成本是較低的。這樣,除了需要賣廣告的人的成本較低之外,所需物料會耗用的社會資源相對也很低,可算是一種環保工業。從這個角度看來,無論是從社區經濟的角度,還是從節省地球資源的角度來看,花牌製作的行業在社區裡的運用,其實是應該受到鼓勵的。

空間使用的信念:「協調式管理」與「規則式管理」

上述所談到對庶民的隨意搬遷的都市規劃態度,故然對傳統低成本低利潤的行業來說,是隨時會造成很大打擊,此處不贅。然而,據黃先生的表述,其實都市空間的管理意識形態,也充滿著對舊街區裡傳統手工業的不友善。

黃先生以前在屋邨時,香港政府對公共空間的管理未有如斯沒有彈性和嚴厲,故雖然兩父子經常會在街道上製作花牌,也不會遇到太多的阻撓。然而黃先生感覺到現在的情況有所不同了,以前在屋邨,節日可以容許掛大型花牌,現在卻因商場及管理公司不允許,所以不能做了。他認為現在的管理實在「太嚴」,應該要「先了解下人家」再決定。他認為,應該要讓人在街上擺檔或者做小小工程,這樣條街才會旺,只要大家自律──讓出道路給行人,弄髒了便自行清理,「收檔洗乾淨地方再搬回舖裡」──就會「你好我好」。他認為大家,包括商舖和管理者(保安、警察、食環)應該好好「互相協調」,管理者不應該「去到咁嚴」。

事實上,警察和食環署人員對於舊區的管轄,較新區為鬆。這本來是好事,因為有許多由社區約定俗成的空間使用,曠日持久,已成為社區文化的一部份,一個空間可能不同時段不同用途,或同時有多種功能,這些都會由社區內部的不明文俗例和協調去約束,體現出的是一種社區的活力和自我恢復、發展的能力。然而,在新區,這種情況就截然不同了,所有空間都是有指定的功能,萬一有非這個指定功能的事情發生,執法人員/管理人員就會干預,結果,那些作出非指定功能的人,還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後果。

新舊區的分別,某程度上體現出來的,就是黃生口中的「協調式管理」與現代社會的「規則式管理」之不同。前者是基於一種積極具肯定性的世界觀,相信人具有協調能力和意願。後者則是一種基於消極否定性的世界觀,相信任何事只要付諸帶有罰則的規則就可以保證有某種效果,所以人與人之間沒有也不需要有協調的能力和意願,因為協調有著太多未可知性,不能控制,會花去太多時間和精力,若然發生衝突,就更麻煩了--簡單而言,就是「不夠效率」。

然而,其實一個社區中的不協調,甚至衝突,根本不應被視為「不夠效率」,反之,更應該積極面對。路易士.科塞(Lewis Coser)在他的經典作品《社會衝突的功能》(The Functions of Social Conflict)中指出,口頭衝突比口頭認同,特別是即刻的認同,更有連繫人們的功效。在衝突中,人們得更努力溝通,衝突的基本規則會慢慢將角力雙方拉攏。科塞指出,即使雙方最後達成了協議,彼此的觀點往往會變得更明確,彼此的認識也會更深刻。(Coser1956)如此看來,不論是互相協調或是互相衝突,其實都是一個社會達到平衡的必須過程,而不是一味由上而下地強調「和諧」,社會就可以真的有「和諧」。然而,不論互相協調或是互相衝突,歸根究底都是要人花時間去處理人倫關係的,而似乎在香港的當代情況裡,舊區的生活模式更能潛移默化地令其居民學習並具備此種品格。

兩個問題

讀畢黃先生的個案,相信細心的讀者會發現至少兩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一)如果這個社會的文化是認為:當人處身於自己不能控制、不能預測的事物或其他人之間,若需協調,就等同於「費時失事」的話,那麼這個文化賦予一個人的「不費時失事」的事情,到底是什麼呢?為何那些事情,可以具有比「處理人倫關係」更為高的價值而須優先處理?我們在用何種準則,去評斷這些價值的優次呢?

二)一般人都會認為拒絕遷出舊區的居民,都是一些「頑固」,或者「守舊」,或者「怕面對變動不居的世界」的人。這裡,我們即管先不談為何一些人要在沒有協商的情況下,遵從另一些人所製作出來的「環境轉變」。即使不談這些,從黃先生的故事裡,我們看到的舊區生活,卻是不斷要面對各種不可計算的生活變數,不斷要花時間與自己不同的人去協調,亦以自己的步調去切合著環境的轉變。同時這些與人協調的過程,也會成為一個人成長期間一面自我反照的鏡子,讓人的成長裡可以更多不同的參照基數。換句話說,若非一個由上而下強加的推土式重建的發生,舊區的生活是可以自我調適和發展的。

反而,現代商業社會過於著重可計算和可預測性,進而將所有協調空間刪去,轉而將硬性的管理規則寫入各種空間裡,卻很可能令到裡面的人,除了「按本子辦事」之外,失卻了與未知的周遭協調和對話的能力,人在成長過程裡也失卻了許多參照基數。因此,很可能現代社會的計算邏輯下培養出來的人,是更沒有能力去「面對變動不居的世界」。

據此,我們的社會發展在進一步觸碰任何舊區之前,似乎應該全盤重新考慮舊區的生活形態,在現代商業社會裡的存在價值,才可開始摸索未來可持續的發展方向,到底在哪裡。

三月 26, 2008 - 發文者為 sspstayplan | 個案研究, 十戶個案的研究報告之一, 留低方案內容, 社區研究報告 | , |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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