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低方案]-深水埗民間規劃

付出過,留下來

十戶個案的研究報告:(3)選擇自由與不孤獨--菜檔羅小姐的深水埗生活啟示

選擇自由與不孤獨--菜檔羅小姐的深水埗生活啟示

研究:李維怡

研究助理:Dorathy Tang

社區研究進行期間:200711-20082

個案:青山道389號地下C舖連閣樓

個案背景:

羅小姐的店面連閣樓約148呎,重建前只需交通$3500的租金,但其空間可存放商品、可作小型廚房,也是兒子幼時的做功課及睡午覺地方。在青山道/興華街交界馬路,人流非常旺,的士可以上落客,由於離街市有一段距離,附近的舊區街坊經常光顧羅小姐。

另外,羅小姐本身亦住在附近,她的母親、弟弟一家人也住在附近,母親常常會來幫她一起看檔,看完檔後母親就會去她弟弟家吃飯。而羅小姐的丈夫在傍晚下班後亦常會幫忙看檔。賣菜讓羅小姐可以一家人一起工作、生活。而街坊除買菜外,還會討論家常與煮飯經,亦會暫存物件在她的檔口。另外,由於街道寬闊,區內兒童常於街上遊戲,羅小姐亦充當了天然的看顧者。

羅小姐以前在大陸時做車衣女工,結婚後除了整天要工作外又要照顧小朋友,來香港後在酒樓做侍應,做了一年多,決定改行賣菜。這種轉工的履歷對許多基層婦女來說,實在是普通不過,然而,這樣一份普通不過的工作履歷,卻又讓我們看到了一些大都會中下階層的狀況,更重要的是,這份履歷,其實見證了舊區的生活環境與氛圍,如何賦予了基層市民一種較有尊嚴的生活可能性,並維持了社會中真正的和諧。

選擇自由的生活:自主的生活作息與空間運用

問她為何選擇賣菜,羅小姐說:「因為賣菜有好多好處。」

這些好處包括:「家庭關係會好--當我決定賣菜時,我兒子還在托兒所讀書,賣菜可以照顧到他--如去酒樓上班,由朝早六點做到夜晚六點,就見不到兒子。

「還有呢,被老闆管住無了自由,賣菜可以同街坊講下笑,傾下偈,教教她們如何煮東西,我自己不懂的都可以問街坊我就比較喜歡賣菜的生活啦同街坊有說有笑,小朋友路過又可以逗逗他們,幾開心呀!出去打工就不一樣了,你夠膽這樣子?炒你魷魚啦!」

再談到空間使用,羅小姐這兒雖然只有幾十呎,原來還有個很大的閣樓,合共存放商品、和充當臨時廚房,兒子幼時,更有他做功課及睡午覺地方。全部的東西都按需要而由羅小姐自己設計裝置,非常靈活。

深水埗舊區多有這種檔口,門面雖小,但卻面對人流極旺的街道,租金廉宜又有生意。其實,不難想像,在新區中有這種素質的舖位,租金都不會便宜,而且應該都讓較有資本的商號要去了。同時,由於深水埗舊區的多元性,羅小姐一家的需要都可以在區內解決:比如,她們本身住在這區,兒子小時又放在本區的托兒所,各種生活所需都可在這兒得到解決,自然也將其生活的成本維持在一個低水平。

因為種種舊區特有的狀態,對羅小姐一家而言,小小菜檔便成為一項負擔得起的小生意。換句話說:因為舊區這種狀態,對羅小姐這一類,在經濟上比社會最底層的基層好一點點的基層婦女而言,生活就多了另一個選擇的可能:有權自決自己維持生計的方式、態度、時間,以及工作空間的設計,而不用去做那些在她心目中「不自由」的工作。如果我們試比對一下,香港每天有多少活在貧窮線以下的基層勞工,每天要如何為五斗米都不夠的薪水不斷折腰,做著沒有勞工保障、嚴重超時的工作,我們就會更明白,舊區現存的狀態,對整體香港社會的貢獻了。

選擇不孤獨的生活:日常生活與工作合一

上述的自由生活,還不單止是對於羅小姐一個人而言,而是一種讓羅小姐可以一家人一起「幹/活」。

我們且來看看她近年的一星期七天生活時間表:

5-6:00am:推車仔去長沙灣蔬果批發市場選貨,再推回來

7-8:00am:如果有心情就去散散步,做做運動

8-11:00am:賣菜最旺時間

12:00pm:吃飯

14:00pm後:羅小姐的母親會來幫忙看檔

18:00pm後:羅小姐的母親會離開檔口,去羅小姐同住本區的弟弟處吃晚飯

19:00pm後:羅小姐的丈夫下班後到檔口一起看檔

21-22:00pm:收檔回家

22:00pm後:煮飯、吃晚飯、看一會電視或家庭生活時間

23:30pm後:睡覺

(註:早年兒子尚小時,更是一直在羅小姐身邊,即使是放在托兒所那一段時間,也因為托兒所距離很近,故托兒所老師會順便帶著羅小姐的兒子回檔口,然後去搭車回家。

至於每天的兩餐,就是晚上開完檔回去煮飯,並多煮點菜,以便次日帶到檔口吃午餐,而次日在檔口,就只是煮蕃薯或煮白飯。)

現代商業都市的生活最大的特色,就是功能化(functional)和異化(alienation)。人們每天的每個生活部份,都要被仔細切割為許多不同的功能,而且互相之間無法發生有機的關聯。這點只要看一看整個香港的規劃就可輕易了解:有些地區只有大量住宅、有些只有大量商業、有些只有大量工業。於是許多打工仔要去離家一段距離的地方上班,每天將大量時間花費在旅途一點也不愉快的交通上面,每天只見到家人數個小時也不夠。故此天天有人在嘆現代都市「人際關係疏離、冷漠」。

然而,由羅小姐的生活狀態,我們卻可看到,舊區的店舖所容許的優良可能性:生活與工作在一起,而居所離工作地點可用步行距離到達,人不需要經由一些不能由自己控制的大型運輸工具來「回家」。而且,顧客或員工都有可能同時是朋友、鄰居、親戚,人的生活被安置在一個較為熟悉,及較能為自己所掌握的範圍裡,生活的不同部份也能產生有機關係。

由此可見,其實在重建與保育之間,我們所需選擇的恰恰不是建築物,而是兩種生活模式和價值觀之間的重要抉擇。

貓兒與孩子的啟示:街道生活的重要性

羅小姐的檔口有一隻花貓兒,是幫忙捉老鼠的,也是羅小姐的伴兒。據羅小姐說是自小開始養的,而這隻貓的媽媽是後面青山道富貴城遊戲機的後巷那一檔理髮檔口的貓兒。從追問這貓的來歷,又不經意地揭示了舊區生活的重要意義。

由於這兒街道闊,連後巷都闊(正好是許多新建築連帶街道的地積比率一起吞併的新區不會有的),而且前後左右大都認識,所以街坊大都放心讓孩子在區內四處跑,而四處跑的孩子總是較容易再認識另一些大人。連鎖效應之下,又織出街坊之間新一層的網絡,這就是舊區街道生活的特色。對於羅小姐來說,她就是如此認識了後面後巷理髮檔的老板,而這隻捉鼠好幫手也因此而來。

羅小姐也說,兒子小時,樓上街坊的孩子也會下來與她的兒子玩耍。同時,由於樓上的街坊信任她,不怕她騙小孩,也會派小孩下樓來買菜。孩子下來了,自然玩夠本才回家。於是,羅小姐雖沒有特別看顧,卻也因為兒子與其他孩子玩,也間接看顧著其他孩子了。加上面對興華街這邊街道寬闊,一覽無遺,很容易看顧。在街道上,可以停留,可以消磨時間,可以玩樂,可以認識新朋友,可以與舊相識聯絡感情。

可見,在舊區中許多條件,包括街道的空間、低廉的租金、社區共同認可的使用空間(如後巷理髮檔)等等的條件,讓這個特定舊區的街道,成為安全而不孤獨的空間。

「無名生意」

羅小姐不好改名,「因為以前檔口改了名生意不好,所以現在故意不改名」,店上寫著的「水果店」其實是上一手留下來的東西。她還笑說:「我們這些,是無名生意!」

有趣的是,這種「無名生意」恰好也是舊區的可能性--由於租金的便宜,讓小本經營業者不需靠昂貴的廣告、品牌效應等方式,而是直接通過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服務的品質,以及每天以真身駐紥(而不是透過傳媒廣告的「假身」駐紥)在你生活裡。這就是容許小本經營之可能,同時也是一個公平的商業社會中應該容許的多元可能。

在現代商業社會中,高度的影像化及高速轉換的消費訊息充斥著大量生活的空間,「以至(影像)符號化已代替了『物』的實質性而被消費」(郭,1998:18),而人們的「溝通」,「由對話內容到價值取向,都被傳媒的趨勢所左右,而所承擔與成就的只是資訊的再演譯及再衍生,而不是面對面的溝通及交談,並在交談中自主地辯明(dialogue)事實的真相或真理之所在。」(郭,1998:19

相對於這種媒體學者布希亞(Baudrillard)所講的「不溝通系統」(systems of non-communication),羅小姐經營哲學中的「無名生意」、「賣了這麼久,人家都會對我有信任」,當中所強調的「對話」便突顯出的重要的社會人文意義,而這便正是哲學家伽德瑪(Gadamer)所強調的「對話」(dialogue):「『對話』(dialogue)建構為人類存有、思考、與經驗的普遍原型。人與他人、與歷史傳統、與其他文化之間,『對話』所展開的就是我們的可能,『對話』終結之處就是我們的界限。」(朱,1992: 12

公職人員的理念鴻溝:「仔乸生意無謂。」

當談到一家人如何輪流與她一起看檔時,羅小姐曾很氣憤地指斥房屋協會的曾德明先生,因為曾先生曾在一次公開的街坊大會上,隨口說她「仔乸生意無謂。」於是羅小姐當場就站起來,駁斥這種她認為無良兼無知的說法。

從上述的討論看來,也難怪羅小姐如此氣憤,因為菜檔是她生活自由、安全與快樂的泉源,也是她一家人辛勞經營的成果,她也沒有想過,作為公職人員竟對市民生活如此無知,但卻又是正在執行影響市民的相關公務。

有關執行重建單位的公職人員與街坊之間的鴻溝,還有另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例子:房協要求羅小姐出示單據去證明她的生意額,以計算賠償。這種要求,如果不是無知,實在也是非常無良:試問有那個主婦去買菜,會有菜檔出發票又送上收據?

由以上兩例可見,負責執行重建的公營部門,對於舊區生活的無知,一味只知道要加快重建,已到達一種會嚴重傷害基層市民的地步。身為使用公帑的公營部門,市民期望它的員工會竭盡所能了解它所要服務的市民的需要,實在是正常不過,而以現在房協的表現,實在難以說服大眾。

可嘆之處,亦如同伽德瑪所言:「『對話』所展開的就是我們的可能,『對話』終結之處就是我們的界限。」(朱,1992: 12

「記二月十四」:

訪問結束前,筆者無意見到她牆上寫上一些日子,其中一個是「情人節」二月十四日,筆者好奇笑問她那是什麼日子,得到的答覆卻是發人深省。

據羅小姐說,兩年前的二月十四日,不願遷出的街坊面對許多困難,不斷邀約房協職員商討他們的困難,卻不獲理睬,後來,幾經困難才透過區議員邀約到房協的職員在區議會見面,希望房協的職員了解街坊的困難,現場還有區議員。然而,房協的職員卻不願聆聽街坊的問題。街坊要求房協的職員回應街坊的問題時,房協卻叫了警察來攔阻街坊要求房協答覆,然後房協的職員便趁機從後門溜走了。

「尊嚴」二字也許太文雅,羅小姐是不會無端端講的,她的話是:「我覺得那些人對我們那麼壞,我們抗議他,我覺得很有意思囉。」她更說,覺得警察「好古怪」,因為警察不幫她把不負責任的公職人員找出來,卻協助不負責任的公職人員「溜走」,不回答街坊提問。

值得注意的是,在眾多與重建相關的日子中,羅小姐記下的,不是宣佈重建的日子、不是房協出價給她的日子、不是《收回土地條例》頒佈的日子,卻特別在牆上寫著「記二月十四」。這可能已清楚昭示了,這就是有關她生活的尊嚴問題,如果相關部門仍堅信重建不過是錢可以解決的問題,看來得改變一下思維,否則恐怕這些問題,將來還是會重演的。

三月 26, 2008 - 發文者為 sspstayplan | 個案研究, 十戶個案的研究報告之一, 留低方案內容, 社區研究報告 | , | 暫時沒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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