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研究範疇一:社區網絡與社會貢獻3.3
3.3無處不在的「社區中心」: 誘發自發互惠的空間
如上述所指,社區網絡是由人、物與場所三者交織而成,三者互相影響。而其中,場所(site) 在是次社區考察中亦未有忽視,處於舊區內「人流」和「物流」之間,場所究竟扮演著什麼角色﹖
這個區內這十戶街坊之中,有好幾家店面,除了做生意外,也分別具有社區中心的功能:如朱小姐的報攤兼「情緒輔導中心」、楊先生的打機倉兼「青少年中心」、黎先生的友聯電器兼「老人中心及長者家居電器維修服務中心」、羅小姐的菜檔兼「樓上主婦物件暫存中心,以及其他小朋友在街上與她兒子玩耍時的不明文看顧者」、蘇先生的蘇記茶莊兼「老顧客常聚腳處」、李先生的金泰汽車兼「社區中心(過時過節、打邊爐燒烤、開街坊會、間中照顧獨居長者飲食或暫時看顧鄰居的小孩)」 … 等等。
舊唐樓的設計容許大空間的舖頭,容易讓戶主有足夠的發揮空間,可以將生活的各個部份都放在一起。譬如金泰車房的前舖後居、蘇記茶莊後半部的起居空間、大眾膠輪亦是生活與工作一起等等。這些其實都是美國著名的建築設計師約翰.波特曼(John Portman)所講的「共享空間」的建築空間概念。「共享空間的想法是基於人類希望從侷限中解放出來的觀點。在一個空間裡如果不只是一件事在進行,同時也進行著其他的活動,它就會給你精神上的自由感覺。」(Portman, 1999:115)[1]而精神上的自由感覺,是會讓人較為容易放鬆的,而容易放鬆的人,防衛心沒有那麼重,就容易與人溝通。
這一切,舊唐樓及街道的設計,使這個舊區的租金水平持續平穩(這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元素); 闊寬的街道、開揚的鋪面、常備的椅子等場所的格局、較為有彈性的公共空間管理(如可在街上長置椅子,暫存物件等)。這種社會空間經長時間的累積,才能為社區網絡建立一些有活力的節點(node),使自發互惠的鄰理關係得以廣泛地持續的發展下去。
[1]波特曼,J.、喬納森.B. (蔡柏鋒譯) (1999) 約翰.波特曼-一位兼事開發者的建築師 台北︰尚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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