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社會接軌
7.1.1什麼是「可持續發展」?
政府近年也跟隨國際的風氣,開始強調「可持續發展」,還成立了可持續發展基金,又設網上資源中心等等。然而,「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到底是一個什麼概念呢?它和一般香港人理解的「發展」有什麼分別呢?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最先引起世界所注意,應該是由著名的聯合國1987年所發出的可持續發展宣言《布倫特蘭德報告》開始。然而,其實參看聯合國的各種公約與宣言,其實國際上的視野,是一直在向這方面進發的。
在探討何謂「可持續發展」前,或許我們應先解釋一下何謂「發展」。在香港的一般理解中,似乎「發展」是與建一大群高樓大廈、大型公路、國民生產總值增長之類的事物有關。然而,參看聯合國的文件,早於1948年的《國際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就已清楚列明一連串與個人的發展權利有關的條文,包括人人有權實踐一切在經濟、社會和文上的權利以達致人格發展的權利。
在1986年的《發展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 to Development)中,更指明了,人人有權參與、貢獻和享受經濟、社會、文化與政府的發展,而社會應當有責任提供這樣一種生活的環境。而「發展的權利」(right to development),是指讓每個個人可以有自主自決的權利,可以參與製定鼓勵發展的政策,以及平等分享社會的財富等。
由此可見,國際社會對於「發展」並不只理解為「經濟」發展,而是理解為一系列的社會目標,而這系列的社會目標,是與社會中的個人的權利有關的,而權利是包括了「自由」、「自決權」、「合理的生活環境」這些概念的。或再進一步來說,「經濟發展」的定義也是需要大家再反思的,英國學者皮爾斯、馬肯亞及巴比爾在探討可持續發展的經濟藍圖時就提醒大家:「經濟發展是要達到一系列社會目標…(i)個人所經歷的「效益」的進步。「效益」這裡可簡單地理解為『滿意』或『福利』…(ii)維護現有的自由和改進現有自由不充分的地方…(iii)自我尊敬和自我尊重…從這個方面解釋,經濟發展是遠比經濟增長廣泛的概念。」(1989:29,粗字體為筆者所加)
那麼「可持續」的發展,應可理解為現存的人在自己的生命過程中,應可享有逐步提昇「參與、貢獻和享受經濟、社會、文化與政府的發展」,而這些提昇,又不會「損害子孫後代能滿足他們的需求的發展模式。」(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布倫特蘭德報告》,又名《我們的共同未來》,1987)
在國際人權組織〔人權教育伙伴〕(Human Rights Education Associates)的教育資源中,也特別將可持續發展列入重要的教育議程之一,指可持續發展是一種社會應賦予個人的權利:「…是一種提昇經濟、社會、文化與政府條件的權利。全球的生活質素改善,應意味著執行所有令到人人可擁一有尊嚴的生命,或曰人人可生活於一個尊重並協助實踐所有人權的社會之中。」
在聯合國1987年這份重要的報告書中,其實強調了可持續發展之無法達成,多是基於對經濟與社會公義之忽視,並呼籲為達致可持續發展的願景,我們需要一個鼓勵有效的人民參與的政治系統。因為,為了達致跨代平等(intragenerational equity),亦即不損害子孫後代的發展需求,人們必須有效解除貧窮與弱勢社群的問題,而解除這些問題,必先要讓貧窮人與弱勢社群有機會去定義他們自己的基本需要(Carter, 2001)[KEN1] 。
由此可見,可持續發展並非只是關於「愛護大自然」、「減少污染」、「廢物回收」這類環境問題。國際社會早就看到,環境問題其實就是經濟和社會發展失衡的問題,因此各種文件中提出一連串與「平等」、「公義」、「民主」相關的概念,尤其是連香港政府的可持續發展網頁中所引的《布倫特蘭德報告》中,更有明顯批判那種流行於1970年代的環保主義,指其將自然及環境議題放在比解決貧窮人口需要之上,乃是一種不可持續發展的想法。
然而,香港政府的可持續發展網頁,不單並沒有將有關可持續發展理念中的「平等」、「公義」、「民主」的想法列出來,更將可持續發展定義如一種接近《布倫特蘭德報告》中所批判那種環保主義:
「在 香 港 , 行 政 長 官 在 《 一 九 九 九 年 施 政 報 告 》 中 清 楚 闡 述 , 若 我 們 要 把 香 港 建 設 成 世 界 級 都 會 , 使 香 港 成 為 一 個 整 潔 、 舒 適 、 足 以 自 豪 的 美 好 家 園 , 我 們 需 要 從 根 本 上 改 變 觀 念 。 市 民 、 商 家 、 政 府 決 策 局 和 部 門 都 應 該 通 力 合 作 , 一 起 實 踐 可 持 續 發 展 。 簡 單 說 , 對 香 港 而 言 ,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涵 義 就 是 :
在 追 求 經 濟 富 裕 、 生 活 改 善 的 同 時 , 減 少 污 染 和 浪 費 ;
在 滿 足 我 們 自 己 各 種 需 要 與 期 望 的 同 時 , 不 損 害 子 孫 後 代 的 福 祉 ; 以 及
減 少 對 鄰 近 區 域 造 成 環 保 負 擔 , 協 力 保 護 共 同 擁 有 的 資 源 。 (《 一九九九年施政報告 》)」[KEN2]
這份一九九九年的施政報告,更宣稱是響應聯合國1992年那份呼籲各地政府自定可持續發展計劃的《廿一世紀議程》而寫的。
無獨有偶,《廿一世紀議程》中,偏偏有一個部份是關於「可持續人類群居地」(Sustainable Human Settlements),主要是關於都市化的問題。這部份裡面有提到為令到城市生活更可持續,政府應令到低下階層有機會「安居」,更加需要在租約上立法保障窮人,以及「保護市民免受不公平的迫遷」(legal protection against unfair eviction);而對於非正規的居地(informal settlements) 及城市中的窮區(urban slums),應提高其生活質素,以減低公共開支。同時,文件中更有提到減低都市貧窮的方法,就是鼓勵非正規的經濟部門,鼓勵小型商業,如果進行市區更新的話,就應與非政府組織合作為最可行。
其實,如果仔細思量,也不難明白,無論「平等」、「公義」抑或「民主」的概念,都牽涉到一個重要的概念:「多元」(diversity)。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態的「多元化」,很明顯是指向社會權力和資源的平等分配,而不是指向壟斷或向某強勢集團傾斜。當權力與資源都獲得較平等的分配時,才意味社會中每個個人都可以更有能力,去實踐聯合國1986年的《發展權利宣言》中所指的發展權利。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在2001年公佈的《國際文化多元性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ultural Diversity),就說明了這一點:「文化多元對人類而言是必須的,就正如物種多元對自然世界是必須的一樣。」
7.1.2個案中的社區原生態已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社區
研究中發現社區中已包含的經濟和社會活力:舊區的空間和文化本身衍生了一種生活中基本的互助互惠態度、社區網絡所織成的資源再分配機制──社區安全網、面對未可預知情況的自我恢復、調適的活力、強調直接溝通而帶來的小區經濟和多元共生的可能,等等。其生活形態,是由社區經歷過的歷史地理條件底下產生的,就算他們沒有引入西方的「可持續發展」概念來進行發展,他們亦具備了如地理學者Whitehead (2007) 所言的「固有可持續性」 (actually existing sustainability)。
如果根據《廿一世紀議程》中所指引的可持續發展條件,或是以各種國際社會所提出的量度標竿,深水埗K20-K23重建區的原生態,很明顯就符合一個可持續發展社區的條件。因為這裡包括了:蓬勃的互助互惠式的非正規經濟、社區安全網對區內弱勢社群的自發照顧、小型商業在區內與低收入戶互相依存、對社區產權這種非正規居地提供的保護、租金便宜令低下階層有機會置業成為自雇小型商業、自發的不浪費精神與物資循環再用的習慣等等。
筆者認為,既然社區的原生態有如此多自我發展的能力,一個可持續的市區更新方向,應該是協助區內將其多元、互助、物資循環等優點,給予協助和鼓勵其發展。
相 反,根據研究範疇四的發現顯示,不論是現行房協的執行重建方式,或是整個重建政策的視野,都完全沒有尊重過舊區內原生態的活力,不論是社區網絡、社區經濟 和社區產權,在推土式的重建方法之下,都只有被完全消滅。如此,又怎可以說服國際社會香港是一個有先進的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大都會呢?
其實,即使是研究中的受訪者,也都不反對發展,花農潘伯就曾經強調:「我唔係反對發展,發展係好,如果房協重建這裡時照顧大家的需要,在未來預留地方給我繼續謀生,我絕對歡迎。」其實,舊區的小市民也很明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皮爾斯、馬肯亞及巴比爾 (1996)綠色經濟的藍圖 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United Nations- UNESCO- 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ultural Diversity, Article 1
Whitehead, M. (2007). Spaces of Sustainability: Geograph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Sustainable Society. London; New York : Routledge.
[KEN1] 出自:
Carter, N., “Understand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athom –source for online learning.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http://www.fathom.com/course/21701763/session2.html
[KEN2]http://www.susdev.gov.hk/html/b5/sd/index.htm
三月 28,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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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重建區k20-23 留低方案 林鄭月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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